為進一步協調商船和漁船海上航行活動,防范商漁船碰撞事故發生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國務院安委會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村農業部、福建省委省政府有關防范商漁船碰撞的工作部署,福建海事局、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聯合開展了防范商漁船碰撞風險研究,于8月11日正式公布福建沿海首批“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”。
“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”
劃定情況如下:
依據2021年福建沿海AIS航跡數據和近十年福建沿海商漁船碰撞險情分析結果,在沙埕灣口、福寧灣口、連江東、平潭東、牛山島東南、南日島東南、泉州灣口、廈門灣口、浮頭灣口、東山島東南等十處海域劃定了“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”,具體位置、坐標請看下圖!
寧德沿海海域沙埕灣口、福寧灣口
連江東海域
平潭東、牛山島東南海域
南日島東南海域
泉州灣口崇武附近海域
廈門灣口東碇附近海域
浮頭灣口海域
東山以東海域
商漁船航經劃定水域請注意!
商船航行建議
商船應按海事部門公布或推薦的航路航行,合理制定航行計劃,熟知《中國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漁船碰撞安全指引》(海安全〔2021〕93號)內容。在航經“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”及附近水域時,加強戒備,謹慎航行,發現漁船時要注意判明其動態,在采取避讓行動時要充分考慮本船及對方船的操縱特點及局限性,行動時注意早讓、寬讓,做到駛過讓清。
漁船航行建議
漁船應避免在“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”水域內錨泊,在駛近、通過“商漁船碰撞高風險警示區”水域時,需保持足夠戒備和應有謹慎,加強瞭望,采用安全航速航行,注意避讓。